一、为“三会”服务,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常委会、主任会交办的事项。
二、协调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外部的联系,负责催办人大常委会、主任会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三、办理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,负责本机关人事管理。
四、协调常委会组成人员,各工作委员会和人大代表进行视察、调查和检查。
五、保持同人民代表的联系,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。
六、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其它工作。
七、负责起草文件,文书处理,收集整理信息。
八、负责档案、资料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。
九、负责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保卫工作。
十、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机关学习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文体活动等。
十二、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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