鹤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
关于朱华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
(2016年12月14日鹤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朱华忠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、代理院长;
谭远磊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;
杨春继同志为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。
免去:
舒业树同志鹤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;
张国同志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
鹤峰县人大常委会
2016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