鹤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
第1号
(2014年3月4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任 命:
丰远桥同志为鹤峰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鹤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
第2号
(2014年3月4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任 命:
郑 平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;
彭远明同志为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
王泽云同志为鹤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;
陈爱华同志为鹤峰县商务局局长;
赵长生同志为鹤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。
免 去:
夏德术同志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;
王泽云同志鹤峰县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;
王卫华同志鹤峰县原卫生局局长职务;
罗 斐同志鹤峰县商务局局长职务;
彭远明同志鹤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。
鹤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
第3号
(2014年3月4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任 命:
向宏举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李 斌 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王升群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刘兰琼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包述之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刘红亮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任珍兰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董兰涛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覃道新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李勉进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郑金敦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田 军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黄 海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赵松山同志为鹤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
特此公告。
鹤峰县人大常委会
2014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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